成立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农业合作社成立条件: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7、住所使用证明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是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合作社。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的经济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他们成立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位成员在组织内部地位平等,并实行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应当始终体现“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精神。
扩展(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资料: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明;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明复印件
成立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条件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明
5、全体出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管理;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明复印件
上海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怎么注册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要注册一个上海家禽养殖专业合需准备的材料:作社,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程序: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商务局登记:联系当地上海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合作社的注册手续。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如注册申请表、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成员名单等。
2、名称预先核准:在进行工商登记之前,您需要确保合作社的名称没有被其他组织或企业使用。联系上海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以确保您选择的名称可用。
3、缴纳注册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具体注册资金的数额根据您的合作社规模和类型而定。
4、办理工商登记: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包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组织成员名单、注册资金缴纳证明等,办理合作社的工商登记手续。经过审核和批准后,您将获得工商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在注册完成后,您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与上海市的税务局联系,提交必要的税务登记申请材料,获得税务登记证。
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提交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法律规定的权利: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遵循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退社自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管理;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
【法律依据】:
《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成立农村种植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明(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明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是什么
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条件如下:
(2)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第十四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管理;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
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