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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登记种养殖土地_农村土地办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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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用地

法律分析: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是基本农田的话是不可以的2、若农用地属于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则允许从事畜牧业生产,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民种植农作物、种树、畜禽养殖。如果属于基本龙田以外的土地(即农业用地),则可以建设养殖场,不是违法建筑。农用地界定:一、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一)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二)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农村用地、生产用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附属设施用地为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我是个农民想在自己的耕地里搞养殖业可以吗

农业用地

1、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根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要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打报告申请;

2、批准之后,你可以在自己的耕地里搞养殖业的。

改变土地用途是需要申请的,不过一般都会批准,现在农村土地经营多样化

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

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请注意,上述养殖户在通过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使用土地时拥有自主经营生产权,但要注意不可破坏所用土地的耕作层,并且不能性破坏耕地的种植条件。国土资源部门下发文件,分别是全国土地分类及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同时我国国土资源部门明确要求在土地整理及畜牧养殖时,需要充分考虑养殖的种类、预留的空间以及是否满足用地条件。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种植业和养殖业设施占用基本农田政策,明确规定严禁新增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可以建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新规定可能存在一些地方性的具体执行要求,建议在具体决策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什么土地可以建养殖场

5、办理工商登记并办好备案手续

什么土地可以建养殖场《养殖证》是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上面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养殖场时不能破坏土地的种植条件和耕地的耕作层,也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建设时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而且建设时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还要注意在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

3、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再按照建造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仅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审批。

1、土地的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4、养殖证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农村用于养殖占地如何规定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等。

生产设施用地为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上面建立养殖场,但是在建立养殖场时不能破坏种植条件和耕地的耕作层,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因为农村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所以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扩展资料:

1、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1.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和耕地的耕作层;

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参考资料来源:

农业用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政策好,到了地方特别是小地方不落实,老想发展,想做事难

法律分析:农业用地是否可以建养殖场需要根据占用土地的性质来判断,如果占用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不能够用来建立养殖场,如果占用的土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来建立养殖场。合理修建养殖场,可既以将土地利用起来,也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的发展。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要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律依据:《中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国土资源部养殖用地规定

养殖占地的相关要求规定:

拓展资料:按照"三部一局"通知规定,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第三条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农业用地建养殖是合法的吗

如果您有钱 当然可以。。没钱的话 还是算了。。。。。最重要的是资金问题。。。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2.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在非保护农田上建设。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